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审计厅对省法院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强审计整改组织领导
2024年3月至4月,审计厅对省法院及下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川审整改报〔2024〕19号),指出省法院在预决算编制、财政资源资产管理以及对下级预算单位监管等方面还存在问题不足。
问题反馈后,省法院党组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把落实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提高预算执行质效、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抓手,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制发《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台账、整改清单,确保逐项销号。
二、认真整改审计反馈问题
本次审计共反馈问题28个,已完成整改22个,其余6个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中,主要整改情况如下。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
问题1:未报经财政厅批准,在两级预算单位以及不同预算科目之间调剂使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省级预算调剂办法》,并督导下级预算单位规范调剂使用资金。院机关事业人员公车补助按规定调整为机关服务中心保障。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科目用途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在机关工会上年经费结余以及当年会费收入能够覆盖全年支出的情况下,仍安排经费补助。
整改措施:安排专业财务人员兼职工会会计,提升工会财务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工会预算管理规定,合理安排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将工会报销纳入财务系统,动态监控,并建立工会经费结余预警机制,科学、规范补助工会活动经费不足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省法院机关、四川法官学院将应编入“上年结转”科目的结余自有资金编入“其他收入”。
整改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明确预决算编制口径,避免系统差异、口径原因导致的数据不一致。指导下级预算单位在收到其他收入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预算调整追加,编制下年预算时,年终自有资金结余编入“上年结转”科目。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财政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问题1: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系统等7个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但未对预付款进行账务处理并确认资产。
整改措施:按规定对预付款科目7个项目进行账务调整,补登资产卡片并记入资产台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省法院机关及四川法官学院未按规定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并及时上缴财政。
整改措施:按规定将院机关存量资金28.06万元、系统往来长期挂账177.28万元,上缴财政。督导四川法官学院按规定将存量资金91.54万元上缴财政。持续动态清理各类资金结存情况,并根据资金性质及时盘活或缴回财政。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省法院机关和成铁中院存在超数量配置办公设备情况。
整改措施:组织院机关及成铁中院清理相关办公设备,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已制订报废清单,正按程序申请处置。在未达配置数量标准之前,暂停涉及设备的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审核院机关各部门新增设备购置计划,科学合理编制2025年资产预算。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部分资产底数不清,成铁中院资产账和会计账不衔接。
整改措施:督导成铁中院按规定清核资产账与会计账差异,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补登资产台账并纳入系统管理,不符合的调入期间费用,确保资产账与会计账保持一致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5:成铁中院审判法庭项目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整改措施: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成铁中院审判法庭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及批复。督导成铁中院完成相关会计账务处理,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问题1:闲置加油卡未及时注销并收回。
整改措施:及时对闲置的14张加油卡进行注销收回,涉及资金3.6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为达到支付进度要求,省法院机关、成铁中院等4个单位在公务用车加油卡余额较大的情况下,超需求进度对加油卡充值(预付)。
整改措施:加强预付款项管理,按照用车需求合理预付油费。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未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审批程序。
整改措施:完善审批流程,强化审批要求,避免车辆维修不报批或滞后报批。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往来款清理、处置不及时,部分保证金未及时清理清退,下级法院历年缴存的服装款未及时清理结算。
整改措施:按合同约定和履约情况,逐项分类清退,确需保留的,单独建立待清退清单持续跟进。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相关规定,根据保证金台账,定期梳理退还情况,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做好清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法院开展系统往来资金对账工作,按程序清理长期挂账往来资金。加强系统往来资金规范管理,建立以中院为主导的地区往来款项“一本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问题1:四川法官学院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中,违规变更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实质性条款,给合同履约带来风险。
整改措施:督导四川法官学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完善采购文件编制与管理,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省法院机关、成铁中院存在违规将执法执勤车辆用于一般公务保障的情况。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执法执勤及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车辆。督促成铁中院明确区分车辆用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明确公务用车适用范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问题1:财政厅批复省法院政府采购项目77个,其中1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70%。
整改措施: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加强项目预算需求评审,减少资金结转结余。加强对内设部门及下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资金长期积压。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
问题2: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2023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当年实际支出仅分别占全年预算指标的13.53%、11.84%。
整改措施:督促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牵头形成基建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高位推进相关工作,根据反馈要求再次修改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进一步对接省发改,力争尽快完成立项,加快推进基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
三、审计整改建议落实情况
省法院诚恳接受、全盘认领审计厅反馈的整改建议,整改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审计厅的沟通,并专门报告阶段性整改情况。同时,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制定出台《省级政法转移支付法院因素资金管理规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采购合同管理办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采购管理办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办法》,持续加强财务规范、强化绩效评估、提升内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