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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交流座谈会、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三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成都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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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02 11:04:2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11月29日,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四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交流座谈会、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三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天府中央法务区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四川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楠,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农工党四川省委专职副主委何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出席会议。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瑶主持会议第一阶段。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的相关领导与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中、基层法院分管环资审判的院领导、环资审判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2024年年会论文获奖作者代表、部分高校师生代表等150余人参加会议。


领导致辞


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四川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楠: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通过深入的理论研究、丰富的实践调研,产出了众多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为相关环境资源法律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全省法院系统积极作为,立足四川实际,不断探索和完善环境资源审判的各项机制,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与行政执法、生态修复等多环节的衔接机制建设,为环境资源保护筑牢了坚实的制度根基。此次研讨会搭建了一个极为宝贵的交流平台,希望大家围绕环境资源法学的前沿问题、热点难点,展开深入探讨,分享自己的见解与经验,通过交流互鉴,共同推动环境资源法学发展迈向新的高度。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


全省法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高标准司法、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司法制度机制建设,在助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护航四川绿色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他强调,要坚持理论实务融合,激发生态文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源头活水;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生态文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关键环节;要拓展国际视野,探索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四川经验。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鲁篱:


介绍了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在环境资源法学学科建设取得的成果,表示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支持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发展,继续与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生态环境行政机关等实务部门以及各科研机构展开更加密切的协作,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法治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事业取得更大进展。


颁发聘书


会上举行了“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特聘咨询专家库” 专家聘书颁发仪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为专家代表颁发聘书。


主旨演讲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作主旨演讲,从已有工作基础、正在进行的工作、推进方向和重点三个方面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的进展和思考,指出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条件已经成熟,环境法典应定位于“领域性”法典,采取“双法源”格局,适度法典化模式进行编纂,认真总结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以“只有一个地球”为视角讲好中国环境法典故事。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以《四川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实践》为题作专题演讲,介绍了四川立法机关秉持 “全新要求、最严保护”的生态环境地方立法理念以及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要素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立法的情况。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海嵩以《法典编纂背景中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优化》为题作线上演讲,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定位及规则完善等方面论述了如何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宝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功能阐释》为题作线上演讲,分析了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法理困境,认为应当建立“公法性质、私法操作”的公益保护请求权,适用“责令修复+代履行”的公法救济机制。


学术交流环节,14名主讲人分别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绿色低碳发展法治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与流域司法保护等四个议题,展开深入研讨,4名专家学者分别进行点评。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教授阳露昭作研究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举行了研究会换届人事议题。会上还宣布读了2024年年会论文征集情况及表彰决定。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金星受主办单位委托宣读会议碳中和报告,经核算本次会议产生的碳排放总量共计13.512吨,个人碳排放强度0.1008吨,通过购买14吨VCS碳信用额进行抵消,并在VERRA平台完成碳信用额注销,实现本次会议碳中和。


本次会议为全省环境资源法律、法学工作者共研理论及实务问题提供了交流平台,对共聚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建设强大合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将为长江上游流域及沿岸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支撑。



 

责任编辑:x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