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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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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19 17:13:58 打印 字号: | |

9月19日,四川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四川高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部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


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主持会议。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和室主任、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成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和政治部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四川高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一体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研讨、警示教育、培训解读、督促指导等各项工作,全体党员干警在学深悟透中打牢思想基础,在忠诚干净中履职担当,努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经受了全方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工作绩效进一步凸显,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成效。


会议强调,党纪学习并非朝夕之功,答好“收官卷”,不能收“好学之心”,更不能松“学习之劲”,全省法院干警要一以贯之深化纪律教育、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以严明纪律保障四川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在平常,以党风持续净化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深化运用党纪学习教育成功经验,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落实,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引导党员干警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干事创业、锐意进取。要坚持党纪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脚点,将党的“六项纪律”落实到司法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四川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更好支撑和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


 
责任编辑:x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