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司法文件

四川出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7-16 10:45:32 打印 字号: | |

让经营主体安全感更足 获得感更强

四川出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

一、为何出台

近年来,全省政法系统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框架内妥善调整各类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去年以来,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集成出台18条政策措施,解决了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

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巩固深化18条政策措施落实效果,今年省委政法委进一步聚焦经营主体的突出关切,旨在推动让法治要素成为四川营商环境的核心竞争力。

“虽然通过去年的集中整治,破解了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但实践中对诸如涉案财物处置、涉企案件办理周期长、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还需久久为功。”

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制定《方案》,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更可感可及,让经营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如何推进

《方案》制定了24项重点任务53条举措,以实施市场法治环境提优、执法司法环境提质、政法公共服务环境提能“三大行动”为牵引,系统破解经营主体遇到的法治痛点。

在市场法治环境提优方面,将针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造谣抹黑企业家、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前期调研,《方案》起草组了解到,经营主体对不公平竞争、恶意造谣抹黑、民间借贷虚假诉讼、企业胜诉权益兑现时限、“小过重罚”、企业信用修复等问题关注度较高。“对此,《方案》都提出了针对性措施。”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要通过打击重点领域经济犯罪、惩治虚假诉讼、深化失信行为治理等举措,为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市场法治环境。

在执法司法环境提质方面,要营造公平公正执法司法环境,让经营主体获得感更强。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四川省营商环境研究院院长刘凤表示,当前一些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仍然存在多头监管、重复检查以及行政执法裁量权不规范等现象。虽然整体有所改善,但和经营主体期盼仍有差距。“这些不规范现象都属于执法司法工作中需要彻底解决的痛点和堵点。”刘凤介绍,《方案》对这些问题都有系统性回应:《方案》提出要联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专项检查;深化“小过重罚”系统治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执法行为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特别是在推进执法司法环境提质行动中,《方案》提出要聚焦标准、监督、程序、效率等重点,推进执法办案标准化建设、健全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压缩办案周期等。这些措施,对规范执法司法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在政法公共服务环境提能方面,要推动建设企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与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衔接联动机制,为园区企业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精准服务。

“这项措施将‘企业往上跑’变为‘服务往下送’,让企业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省人大代表、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说,政法公共服务是营商环境的“硬指标”、经济发展的“软实力”,每个小改变都将直接影响经营主体的体验感。

三、如何落实

如何保障《方案》在一线落地落实?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主要采取动态检查和群众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落实。

动态检查方面,坚持无事不扰原则,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深化开展穿透式法治宣讲活动,以提升经营主体对《方案》内容的知晓率与认知度;另一方面,通过专题调研、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在一线得到执行。

群众反馈方面,《方案》明确大力推动市、县投诉处理机构建设,建立外来企业投诉结果反馈制度,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及时纠治不当执法行为。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