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院校资源优势,共同推动涉未成年人婚姻家事法学理论与审判实务的良性互动,8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在四川高院举行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四川高院副院长吴涛、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怀勇出席签约仪式。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张力对共建协议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作说明,四川高院少审庭庭长范玉主持仪式。
王怀勇副校长表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强国建设和民族未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工作。在少年司法工作中建立学校和法院的合作机制,不仅能够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研究,还有助于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相关制度,必将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少年司法的教学科研和审判工作取得新突破。未来,通过双方联合开展研究项目、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和实务实训,共同探讨未成年人保护的热点问题,分享最新的法治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有助于提升司法人员专业素养、加深法学教育工作者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理解和认知。期待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深化法治人才培养和司法实务研究,共同推动成渝地区院校合作和法治人才培养迈上新台阶。
吴涛副院长指出,四川高院历来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坚持以“川法特色、全省权威、全国领先”为目标,将少审工作作为全省法院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此次共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院校协同育人、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机融合的重要举措。吴涛副院长对此次共建提出三点期望:持续推动理论实践互促互进。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资源优势和高校理论智库优势,积极推动法院实务办理与高校理论研究、法院案例富矿与高校专家资源互动与互补;落实法治人才培养共育机制。依托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加强涉未成年人婚姻家事案件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探讨、典型案例培育、重点课题项目调研等方面的交流,共同搭建专业化法治人才培育平台,为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人才队伍奠定坚实基础;不断深化院校交流合作形式。让优质司法案例走进学校,把教学科研优势引进法院,借助法学院校学术专长,产出更多高质量司法研究成果,为审判实务提供智力支持,服务川渝两地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实践,确保院校合作和川渝地区协同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在与会同志的见证下,范玉、张力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四川高院少审庭将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将以此次签约共建为契机,实现法律教学、科研、实践之间的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四川高院少审庭有关同志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