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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地新“枫”丨川北园区法庭的“练气”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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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18 10:54:33 打印 字号: | |

当夏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柔和地倾洒在竹园经济开发区的大门上,汽车、摩托车的轰鸣声、鸟儿的叫声和小贩的吆喝声共同将园区从睡梦中唤醒,宽阔整洁的道路上人们步履匆匆、鳞次栉比的厂房内机器轰鸣。法治精神沁润着这片400平方公里的土地,这里产业发展蒸蒸日上、乡村治理井井有条、百姓生活欣欣向荣…… 


扎在这里的青川县人民法院竹园人民法庭,坚决做好司法审判这一“守心”工作,通过能动履职为辖区产业发展增底气、为基层治理聚人气、为万家灯火添和气,有力服务竹园县域副中心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



以“五主动五不能”为抓手

为产业发展增底气


“感谢法官的秉公办案和善意调解,现在原告同意我们分期履行,让我们缓了一口气!”某钙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满怀感慨。


某电器公司负责人则坦言:“我们之前合作得很顺利,闹到这一步也确实无奈,我们相信法庭,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事情要从4年前说起,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原告某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某钙业公司商定由原告为被告维修电路、电机等,但未签订书面维修合同。此后原告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是几十万的修理费被告一直未结算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向竹园法庭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保全,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存款。


双方对金额争议较大,在庭前调解及庭审中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庭遂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维修费31万元。


“判决不是结束,事了才是终点。”承办法官没有松劲,对被告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和督促履行工作。



因被告企业的确存在资金周转困难,为了既支持被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又保证原告企业权益不受损,法庭遂推动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将被告企业纳入“执行督促清单”,并在被告支付部分款项后解除了保全措施。


“执行督促清单”是竹园法庭在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工作中,按照“五主动五不能”工作法中的“主动关心企业经营困难,不能粗暴执行”要求,探索实施的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加快胜诉权益兑现、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一项创新举措。


“我们会按照清单定期督促企业,动态更新后向园区管委会和行业协会推送‘执行督促清单’,年底还会向园区公布。”竹园法庭法官邹宇寰介绍道,“这些努力是为了促诚信成惯性,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守信经营。”


此外,“五主动五不能”工作法还包括“主动服务企业司法需求,不能敷衍拒绝”“主动上门听取涉案意见,不能坐堂办案”等内容,主要通过常态化的“法官进企业”、“法庭开放日”活动和法庭组建的“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交流群”实现问需于企,第一时间收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把企业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法庭的“履职清单”,及时回应解决企业急难愁盼。



以“淬竹帮帮团”为牵引

为基层治理聚人气



“感谢你们的帮忙,让我们之间的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近日,“淬竹帮帮团”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八年的相邻权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乡邻群众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基层村社的和谐。


老王与老余是门对门的邻居,两家因房屋中间通道的使用权发生纠纷。村镇干部多次进行协调,都因分歧太大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老王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老余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深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意见。


为了彻底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谐,法官遂组织“淬竹帮帮团”上门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法律法规与乡村实际,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同时,“淬竹帮帮团”的其他成员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了情绪疏导工作,并协助双方寻找解决方案。


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两家最终就房屋中间通道的使用权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还承诺将互谅互让,共同维护邻里关系的和谐稳定。至此,一起长达8年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淬竹帮帮团”是今年6月由竹园法庭牵头组建的,以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乡镇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庭法官为主要成员,旨在进一步凝聚起辖区治理合力、贯通融合共治“纽带”。


“淬竹帮帮团”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按照“群众需求在哪里,办公地点就在哪里”的原则,通过上门服务、隐患排查、就地解纷、案后回访、法治夜话等方式,努力打通基层矛盾化解和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为扩大队伍,竹园法庭正在制定‘法律明白人’培训方案,优先在老党员、老教师、退伍军人中培养成员。”邹宇寰介绍说,接下来“淬竹帮帮团”将重点做好成员的培养吸纳、纠纷的排查化解和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区域依法治理能力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素养。


以“如我在诉”为信念

为万家灯火添和气


2023年3月的一天,何某驾驶货车与驾驶摩托车的薛某、刘某(二人系夫妻)相撞,造成了刘某七级伤残,薛某重伤卧床接受治疗的损害结果。交警认定何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何某及其就职公司联系保险公司与刘某协商赔偿事宜,但经反复协商,双方对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薛某还在治疗中,各项损失费用无法确定,也无法进行伤残鉴定。因此,刘某就自己的赔偿部分起诉至青川法院。


举证期间,保险公司要求重新对刘某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


承办法官深知,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已经严重伤害了一家人的健康,薛某起诉赔偿只是时间问题,眼前如果再次启动对刘某的司法鉴定很可能会激化矛盾。尤其是在医院看望躺在病床上瘦骨嶙峋的薛某时,法官的心被深深触动了。


设身处地,方知其苦。


那么,如何避免多次鉴定给当事人带来的诉累?能否将薛某的赔偿也一次性解决?如何在高效公正解决矛盾的同时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帮助这个家庭尽快走出车祸的阴影?


承办法官与司法技术人员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以“无鉴”解急愁。在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司法技术人员的专业释明下,保险公司放弃了申请重新鉴定,薛某也不需要在后续再次起诉与启动鉴定程序。最终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和薛某很快拿到了足额的赔偿金,还向法庭送来了锦旗。

图中左一为邹宇寰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面锦旗,”邹宇寰是名“90”后法官,他回忆道,“当锦旗交到我手上的那一刻,所有的疲惫一扫而空,只剩下被认可的激动和被信任的鼓舞。”


谈及未来,这位高个清瘦的青年法官眼里呈现出超越年龄的果敢与坚毅,“我们将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以严谨细致、情同此心的态度处理好每一起纠纷,‘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努力寻找纠纷调处的‘最优解’。”



 

来源: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x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