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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丨大山深处掀起的调解“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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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18 15:47:20 打印 字号: | |

“调试好网络和设备,要确保‘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时万无一失。”尽管室外烈日炎炎,但在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禹里人民法庭,五名干警正在庭长罗春梅的带领下,井然有序地做着连线准备工作。


法官指导专职调解员在法庭进行调解。  景田田 摄


作为偏远山区法庭,禹里法庭地处北川“关内”,离北川新县城有着约45公里行车距离,辖区面积达1903.49平方公里,均属北川最偏远落后地带。


“我们从禹里出发到辖区最远的乡镇可能需要花掉一天的时间。”罗春梅介绍说,法庭辖区地广人稀,群众聚居的乡村平均海拔在两千米以上,山高坡陡,环境恶劣,五名干警要负责辖区内8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绝非一件容易事。

禹里法庭开展巡回审理,加强安全警示教育。  阳洋 摄


而“云上法庭”系统的出现,正好解决了“异地难题”。通过网络,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最末端,为乡村老百姓提供“乡村间”的诉讼服务,老百姓再也不用翻山越岭“讨说法”,一部手机便可完成整个诉讼。


据统计,在禹里法庭辖区里,婚姻家事类纠纷、相邻权纠纷、土地权属纠纷在民商事案件比例较大,禹里法庭专题调研羌民族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形成的民风民俗后,准确把握住羌民族矛盾纠纷化解的独特习俗,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羌风民俗解纷模式。


“我们在每个乡镇都设了调解员,这些调解员都是羌族本地人,他们对当地人文、民俗习惯以及各家情况都十分了解,当地人也很信服他们。”据罗春梅介绍,禹里法庭创新构建“巡回审判+羌族特色调解”模式,形成以法官为主导、羌族调解员为依托、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员的纠纷化解机制,运用羌族“议话坪”“母舅权”等传统解纷模式,让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得到解决。

通过“云上法庭”在线庭审系统,远程对石椅羌寨发生的一起离婚纠纷进行调解。   吴欢  摄


从2021年起,禹里法庭每年平均开展巡回审判30余次,被当地老百姓称之为:“云朵上的法庭”。


基层法庭力量有限,只有将有效的资源整合在一起,才能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近年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建立起“1319”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体系,即县人民法院设立联调中心、三个人民法庭设立联调站、19个乡镇设立联调点,实现矛盾纠纷县域全覆盖,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多元化解、闭环化解。


以陈家坝人民法庭为例,来访群众可直接向法庭提出诉求,法庭针对纠纷性质、难度,将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纠纷流转到联调中心解决,由调解员负责调解全过程,如有必要,纠纷所在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也将参与调解。如果纠纷调解成功,由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如果调解不成功,则再次流转回法庭,进入诉讼流程。

在陈家坝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站,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签署债务履行协议。   叶俊 摄

“这样能够第一时间、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给群众表达诉求开了一个全新窗口。”据陈家坝人民法庭法官助理伍鸿宇介绍,该法庭将政法委员、乡镇基层干部纳入调解人员库,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事熟”的岗位优势,加快案件事实的调查效率,提高群众对矛盾纠纷调解的信服度。


此外,自2022年陈家坝人民法庭成立以来,便实现了人民法庭、司法所同建筑内合作办公,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民商事涉服刑人员开庭、司法确认等工作的衔接效率,群众可以同时、同地办理法律援助和诉讼服务,切实感受"少跑路"的便利。


这样一来,陈家坝人民法庭可以通过司法所平台远程连接监狱服刑人员进行庭审,同理,司法所也可以将适用人民调解的案件引导至"1319"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站,联合法庭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人民法庭+司法所"联动联调模式不仅整合了司法资源,节约了群众来访办事的时间、交通成本,也为群众带来了连续、高效、一站式的多部门办事体验,切实感受“少跑路”的便利。


近年来,绵阳市法院持续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强化“一庭一品”特色法庭建设,积极探索乡村法庭、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差异化发展路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更是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优势,推动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取得新成效。



 

来源:川观新闻 绵阳中院
责任编辑:x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