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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丨以正义为笔 绘就峡谷法治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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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07 10:10:10 打印 字号: | |

在宣汉法院,有这样一个人民法庭,它身处巍巍巴山之中,置身潺潺桃溪之畔,默默守护着绿色大峡谷间的公平正义,唱响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时代强音。


2020年,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大局职能作用,保护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护航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宣汉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将原位于渡口老街的渡口人民法庭搬迁至巴山大峡谷文旅扶贫景区游客中心附近。2021年,按照四川高院批复,该庭更名为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该庭立足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和维护辖区民族团结等功能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打造、高效率推进,努力“守护绿水青山、守护游客权益、守护民族团结、守护公平正义”,塑造“大峡谷守护神”法治文化品牌,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添了一抹法治色彩。


 巴山大峡谷景区的“护航员”


巴山大峡谷景区2015年正式投入开发建设,建设过程中因劳动用工、经营管理与承包、房地产交易、住房拆迁、建筑施工等问题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化身正义的风向标,深深扎根景区之中,充分发挥“小法庭”“大能量”作用,切实保障景区开发建设,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纠纷300余起。

“辛苦你了向法官,今后我一定会多为对方考虑,再也不拖欠工程款了。”


“太感谢你了向法官,有了这25万元,我也能给手下的工人一个交代了。”


说话的二人是一起涉景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王超(化名)。该案被告拖欠原告工程款近两年,原告诉至该院后,经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表示今后一定会更好服务巴山大峡谷景区的开发建设,共同打造美丽家乡。


为高效维护游客权益,护航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创新司法审判服务举措,在全市法院率先推出涉旅纠纷“153”机制,即建立一支专业化旅游审判团队,通过“网络立案、流动办案、速裁速审、判前沟通、及时赔付”5要素进行审判,强化与游客、旅游企业、旅游主管部门3方的联动沟通,快速化解涉旅纠纷200余件。


“我是外地人,本来开开心心来旅游,哪知道工作人员给了我一个坏掉的滑雪杆,害我摔伤了脚。多亏了法庭的绿色通道,让我得到了应得的赔偿。我今天可以安安心心回家啦!”来自遂宁的游客冯松(化名)对法庭高效快捷的审判模式点头称赞。


巴山生态修复的“排头兵”


巴山大峡谷内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珍贵,堪称“大巴山植物王国”,是国家森林公园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对此,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紧跟县委、院党组决策部署,主动扛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使命责任,司法助力当地生态环境保护。


钱强案是一起非法捕猎、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被告人,2019年10月的一天,他在村里安放的捕兽夹捕到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野生猕猴,随后转卖给他人。这只猕猴被夹伤后没有得到有效救治和妥善照顾,最终死亡。


宣汉法院审理认为,钱强非法捕猎、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违反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构成犯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其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在民事公益诉讼方面,依法判决钱强与另一被告人连带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0000元,在正义网等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自此,钱强再也不敢随意捕捞、狩猎野生动物了。


司法保护巴山大峡谷生态环境取得成效后,宣汉法院党组一直思考如何总结保护经验,打造典型样本,让更多的人关注、支持、参与到生态环境的发展保护中来。2021年底,经过多次实地考察调研和分析研究,该院党组提出了在巴山大峡谷打造一个“集理念传播、保护体验、法治宣传、文旅推广于一体的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的设想。


随着不断探索,该设想在2022年初落地,一步步在巴山大峡谷变为现实,法庭配合达州市中院、重庆市二中院、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利用川东北、渝东北地缘相近、风俗相似优势,在巴山大峡谷打造“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集中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发挥修复生态、宣传法治、美化景区的功能,切实守护大三峡、大巴山的青山绿水,筑牢长江中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今年5月,达州中院联合重庆市二中院“共绿大巴山 同护长江水”川东北渝东北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活动周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活动规模和活动效果创达州法院历史之最。期间,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达州市首例碳汇补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成为川渝司法协作的靓丽名片。


加强民族团结的“急先锋”


宣汉县是四川省土家族人口最多、唯一建有土家族乡的县,土家族人口有4.5万人,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管辖龙泉、渡口、三墩、漆树四个土家族乡。近年来,该庭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尊重土家族文化、风土人情、礼仪习俗,将审判执行工作与增进民族团结深度融合,有力地维护了土家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审判执行和民族团结进步两促进、双丰收。



“向庭长,感谢你顶着烈日成功化解了这场打架纠纷。为我们土家族村在以后处理邻里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方面提供了丰富的法律经验。”三墩土家族乡龙虎村支部副书记陈善志握着向建洪的手说道。


七月骄阳似火,知了在枝头肆意地鸣叫。一天中午,一位妇女哭哭啼啼走进了法庭,拿着一叠住院病历,吵嚷着要求法院伸张正义。见状,向建洪立即将她领进了会见室,一边安抚着她的情绪,一边耐心倾听她的讲述。


原来,该名妇女叫闫翠英(化名),是三墩土家族乡人。因公路排水沟被堵,与邻居尹建军(化名)、胡桂花(化名)产生了口角及抓扯,导致闫翠英受伤并住院。村委会已组织双方多次协商,但均无果。闫翠英遂到法庭寻求帮助。


了解到事情的原委,考虑到事故发生在土家族聚居区,双方当事人均系土家族人,邻里纠纷看似虽“小”,但若处理不慎,极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向建洪当即与龙虎村支部书记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事情经过,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三墩乡政府主要领导。五天后,法庭干警、三墩乡综治办同志以及龙虎村副书记在龙虎村的“石榴籽”调解室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均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尹建军、胡桂花同意给予闫翠英适当的医疗费赔偿,双方握手言和。

为满足土家族群众的司法需求,该庭通过利用巡回审判车、2个法官工作站,将审判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就地开庭、现场普法36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份。同时,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纵深推进诉源治理,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和委托调解案件368件,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推进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最慢的步伐不是跬步,而是徘徊;最快的脚步不是冲刺,而是坚持。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激发队伍潜能,积极打造“传统+专业”特色审判法庭,擦亮“大峡谷守护神”法治文化品牌,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民族团结的法治道路上步履坚定、铿锵前行,让峡谷间的天平更加熠熠生辉。





 

来源:宣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x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