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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妥善化解灾后矛盾纠纷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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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22 11:06:13 打印 字号: | |

今年夏季,受台风“杜苏芮”影响,北京、天津和河北部分地区遭受了极端强降雨袭击。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履职尽责,发挥审判职能,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2023年8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涉汛矛盾纠纷典型案例。为进一步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办好相关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一批人民法院妥善化解灾后矛盾纠纷典型案例。


本批5个典型案例的主要特点为:一是坚持靠前服务,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人民法院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及时纾解民忧。本批多个案例中,人民法院坚持上门办案、现场调解,高效化解灾后矛盾纠纷,助力灾后恢复重建。二是注重发挥调解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调解是多层次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调解工作有助于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纠纷转化为民事诉讼。在案例2、3中,人民法院有效依托法院调解室及时调处灾后矛盾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高效修复灾后社会关系。三是司法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受洪涝灾害影响,一些企业遭受不同程度损失,有的甚至出现经营困难问题,人民法院坚持将心比心,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在案例4、5中,面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的企业,人民法院及时了解其司法需求,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有效助力复工复产,收到良好效果。



案例目录

案例1:闫某与刘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例2:赵某诉某单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例3:刘某与某物业公司财产损害纠纷案


案例4:某商贸公司诉某童鞋场、王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案例5: 李某、洪某与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定作合同纠纷案



案例1:闫某与刘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基本案情


受此次极端降雨天气影响,邻居刘某家的院墙坍塌,砸坏了闫某家的菜园,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且邻居刘某态度不好,闫某便到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求助。涿州法院与刘某取得联系后,刘某称房屋是其租住的,院墙坍塌非人为导致,修缮责任应该由房东承担。涿州法院工作人员认为纠纷系因极端降雨天气引发,案涉标的额不大,且双方系多年邻里关系,案件最好能在诉前得到化解,遂与双方当事人、房东约好上门调解时间。查看现场后,涿州法院工作人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因刘某明知房屋院墙年久失修,还将铁门等重物倚靠在墙上,对给闫某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刘某同意赔偿,并当场给付闫某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同时,房东表示天气好转将及时修缮院墙。此外,涿州法院工作人员还与村委会负责人对接,登记当事人的灾情受损情况,做好老百姓的安抚工作。


典型意义


加强基层诉源治理工作,将诉讼服务前移,第一时间掌握涉灾案件信息,开展诉前纠纷化解工作,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涿州此次受灾严重,灾后重建工作任务繁重,和谐的环境、安定的民心对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举足轻重。本案中,涿州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前移服务窗口,通过上门服务、诉前化解,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通过真诚交流,真正做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的理念,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