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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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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4-17 13:18:26 打印 字号: |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按照《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和笔试成绩,现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19日(周三)9:00-11:30,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蜀汉路办公区办公楼621会议室(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

四、资格复审携带资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市级以上机关单位可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单位盖章,县级以下机关单位由县级党委组织部盖章(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需要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国(境)外教育经历的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认证资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根据职位要求的经历条件,加盖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印章);

5.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档案部门印章);

6.2寸免冠证件照1张;

7.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其他《公告》要求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按时携带相关资料参加,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考生,必须书面出具委托材料(注明委托人身份信息),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影响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电话通知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28-87567563。

 

附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