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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四川宜宾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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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07 11:16:23 打印 字号: | |

12月3日-4日,第十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四川宜宾举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宜宾市委书记方存好,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王欣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宜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秘书长刘晓卫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秘书长徐阳光主持。

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共同主办,宜宾中院等单位协办。





王树江致辞时表示,破产办理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对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阵痛,给四川向经济强省迈进带来更多挑战。如何平衡秩序与活力、实现僵尸企业出清与营商环境建设同步,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新旧动能转换同频,如何统筹理论与实践、推动制度创新与企业发展同向,是人民法院需要回答的时代之问、实践之问、民生之问。此次论坛的举办,是四川全省法院破产审判的盛事,各位专家的理论思辨与真知灼见必将进一步丰富破产理论研究、推动破产实务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王树江强调,在实践逻辑上,要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党委领导下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价值逻辑上,要牢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让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在现实逻辑上,要牢牢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统一裁判理念和监督标准,让破产审判更有价值、更具权威。在管理逻辑上,要牢牢坚持正规化、职业化,深化破产管理人制度改革,激发行业活力、提升执业水平。


方存好表示,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本届论坛以“破产法·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为主题,紧扣时代脉搏、顺应发展大势,真诚期待把各位专家的前瞻性学术理论、高端化研究成果转化为建设法治宜宾的生动实践;希望以本次论坛为契机,与各位专家在常来常往、常学常新中开展学术交流、专业研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宜宾,以一域之治为全国之稳增光添彩。


王欣新表示,中国破产法论坛一直坚持以现场参会交流为主要模式,其目的就是通过面对面交流,提高论坛研讨质量。希望大家珍惜会议机会,认真研讨、畅所欲言,交流经验、集思广益,为我国破产法的修改和完善,为破产实务工作发展、为破产法市场化、法制化、信息化、常态化实施作出新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线发表主旨演讲;北京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刘朝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舒寰,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黄文艺等作在线致辞。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