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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四川省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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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7-02 22:36:46 打印 字号: | |

案例1


张添溢通过互联网利用虚拟货币在境外购买毒品并寄递入境被判走私毒品案



一、基本案情

2020年7月开始,被告人张添溢通过互联网聊天软件多次与境外毒品卖家联系,使用比特币、泰达币支付购买毒品,通过国际快递从加拿大多伦多、德国法兰克福发送毒品入境,被海关工作人员查获大麻叶共计净重329.39克,新型毒品麦角酸二乙基酰胺(简称LSD,俗称“邮票”)共计净重2.15克。同年8月19日,张添溢归案后,还在其租住房查获大麻叶23.52克。


二、案件办理经过及裁判结果

本案由成都海关驻泸州办事处缉私分局侦查终结,由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添溢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从境外购买毒品后,多次通过快递渠道寄递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且多次走私毒品,情节严重。张添溢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张添溢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对扣押在案的毒品、吸毒工具、供犯罪使用的手机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一审宣判后,本案在法定期间内上诉后撤诉,二审经审查依法准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典型意义

随着互联网广泛运用和物流业高速发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物流实施毒品犯罪的情况日渐增多,毒品交易手法更趋隐蔽性、多样化。本案就是一起犯罪分子使用“互联网+虚拟货币+物流寄递”手段走私毒品的典型案例。本案中,被告人以高度私密的聊天软件联系境外毒品卖家,利用比特币(BTC)、泰达币(USDT)跨境支付,购买传统毒品大麻叶和新型毒品LSD,最后通过跨境国际包裹,将毒品走私至国内,犯罪行为的隐蔽性较强。

本案中寄递入境的新型毒品LSD,因常吸附于印有特殊图案的纸上,仅手指甲盖三分之一大小,含在嘴里就能“吸食”,也可通过贴于皮肤渗入人体,是致幻剂的代表,具有极强的成瘾性。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要学会辨识、提高警惕,防范新型毒品。

本案的判决昭示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是隐蔽强、高科技的作案手段仍然会被查获,再狡猾的犯罪分子依然会被绳之以法。


四、专家点评

点评人:罗毅  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主任



近年来,新型毒品加速演化,随着网络技术、物流寄递行业和虚拟货币匿名支付平台的发展,毒品犯罪逐渐形成全链条网络交易闭环,其中毒品流通环节呈现寄递化特点。不法分子利用物流行业,通过寄递方式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的案件增多。

本案即是政法机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注重互联网毒品犯罪惩治的协调性,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例证。通过本案揭露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支付+物流邮递”已成为互联网毒品购销及毒品交易的常见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现了当前互联网毒品犯罪的新特点,依法将以国际快递方式接受境外毒品的行为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毒品”的犯罪行为,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既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发挥了刑罚惩罚、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也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有关职能部门可以根据本案展现的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卖、运输毒品犯罪的新特点,严格落实物流寄递实名制,强化物流寄递行业禁毒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禁毒培训。相信在政法机关与其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定能形成打击整治涉毒违法行为的合力,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