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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被《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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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培训处  发布时间:2021-09-07 10:54: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人民法院报开设专栏“刮骨疗毒铸铁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以记者调研采访的视角,报道全国各地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情况,第一期以《建章立制笃行 祛除顽瘴痼疾》为题,推出了四川法院深入开展第一批教育整顿工作情况。

其中,宜宾法院细化规则流程,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等工作受到点赞。

宜宾中院着眼事前提醒、事中监管和事后查处,在两级法院全面推广内外联防、智慧联控、双向联查“三联模式”,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见行见效。具体做法是:

内外联防 做足事前提醒

坚持预防为主,对内制定制度明确规定,对外利用媒体强化宣传,构建防止干预司法“大预防”格局。“点对点”彩铃提醒。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对接合作,为全市法院系统289部办公电话及992名在编干警手机号码开通定制彩铃,通过语音和视频将“三个规定”广而告之,构筑防止干预司法的过滤屏障。“面对面”谈话警示。将定期报告“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干部录用、法官任命、提拔晋升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内容,引导干警坚定信心消除心理“障碍”。“实打实”宣传引导。依托各级主流媒体,充分发挥法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网站等新媒体作用,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有效运用“法律七进”、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载体,选取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作为素材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增强社会共识。

智慧联控 做好事中监管

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的同时,推动监督管理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确保“三个规定”刚性运行。出台“十条规定”。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严格管理离任人员从事法律执业的“十条规定”,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会商机制。将全市法院344名退休、辞职的离任人员信息录入案件管理后台,其代理案件自动纳入法院“四类案件”监管范围。创设“前置填报”。系统嵌入强化“智报”。建立前置填报程序,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表嵌入审判系统,系统自动弹出自查表,填报记录自动留档备存,并且作为将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追责问责的依据。实行“三规月报”。组织全市法院干警按月填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建立法官画像系统,通过大数据量化分析法官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和离任人员、律所、律师代理案件比例等,实现对法官与代理人之间关联度、密切度动态监管,为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提供重要信息参考。

双向联查 做实事后查处

建立“三规倒查”制度,制定《关于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倒查追责的实施办法》,倒逼“三个规定”落地落实。“四类必查”明范围。由督察部门甄别问题线索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级启动,实行“四类案件”必查:对干警因涉嫌违反廉洁纪律或违法审判被立案的必查,案件被评定为“不合格”或重大瑕疵案件的必查,案件引起重大涉诉信访或负面舆情的必查,案件被认定为虚假诉讼案件的必查,其他可能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形的也要启动倒查程序。“双向追责”强威慑。对办案人员未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的,依法从严追责。对其他机关人员干预插手案件的,依法依规移交问题线索;对法院内部人员非因工作原因过问案件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对律师、中介组织人员等与办案人员不当交往的,直接向其行业主管部门发出追责建议函;对案件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与办案人员不当交往的,进行批评教育。“三个一律”严要求。强化倒查力度,实行“三个一律”:倒查发现有违反“三个规定”和未主动报告的人员,在依法追究其他责任的同时,视情节进行处理,情节较重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及基层法院的,一律由“一把手”牵头组织查处;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一律在全市法院范围内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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