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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蜀汉路办公区青石地面等零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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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3 16:33:37 打印 字号: |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蜀汉路办公区青石地面等零星维修

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我院维修维护工作需要,兹邀请各公司参与我院机关蜀汉路办公区青石地面等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建设邀标活动,以选定该项目建设服务商。详细工程方案和清单见附件。该项目采购含设计费限价为84450.48万元。

本次采购为工程类采购。

资格要求:中标商家具有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费用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由商家打合同款的60%保证金到我院,我院一次性支付商家合同全款,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无息退付商家保证金。

其他要求:

一、资格条件:参与本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交经营资质文件(原件供评审小组查验,复印件留存我方),同时提交具体的施工方案及售后质保服务方案,方案中必须包括技术力量的资料。

二、评审原则:对应标商报价、资质、公司实力和业绩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对售后服务方案的完善、可行性排序,确定中标商。

三、定于1216日上午9,在我院正府街办公区7楼会议室召开采购评审会议,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准备好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逾期未参加视为放弃。

联系人:冷老师    电话:86960704

本公告有效期3个自然日。

    温馨提示:若符合条件参加磋商的商家数量不足三家,按评审当日实到参加商家评审确定中标商。

附:1.本项目工程清单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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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dh